在昨天进行了WTT中国大满贯女单1/4决赛里发生了争议一幕,陈幸同在自己的发球回合与孙颖莎互拍几板之后叫停比赛,随后经过和裁判的交涉后,这一球不算,陈幸同重新发球。
虽然这个球对比赛的影响几乎微乎其微,但在赛后还是上了无数个热搜,很多球迷粉丝质疑陈幸同的这个做法是否合规,是不是故意欺负孙颖莎,搞孙颖莎心态。
为此,我查了国际乒乓球协会的最新的规则手册,找到了有关“重新发球”的部分。
这一部分关于“重新发球”的情况做了比较详细的介绍,其中包括传统的比如发球下网、裁判介入等等。而昨天这个回合涉及的这个案例,显然符合其中2.9.2下合集 “play may be interrupted”(比赛受到干扰)部分。
其中2.9.2.4部分,明确提到,“because the conditions of play are disturbed in a way which could affect the outcome of the rally。” 翻译过来就是 “当比赛条件受到可能影响比赛结果的干扰”时,是符合“重新发球”的定义的。
换句话说,如果当运动员认为出现了这种情况(比如昨天陈幸同被对面球迷拍照的闪光灯闪到眼睛时,或者运动员发现球坏了,或者其他类似情况),就可以举手示意重新发球。
事实上,由于这条描述略有模糊,我专门请教了几位前职业选手和资深球迷,得到了结论都是陈幸同的操作没有问题,而且实际上早就是圈内都知道的正常操作。
顺便,我们还找到了另一个类似的案例:
这个比赛是发生在2020年全国乒乓球锦标赛的女双决赛,当时也是双方达到一半,然后由孙颖莎指出现场干扰,随后重新发球。
由此可以看出,类似的情况在比赛中其实是在规则之下的约定俗成,而从昨天的比赛中也能看出,陈幸同在回球后举手示意时,孙颖莎也没有继续将球打回,而是直接收球结束了这个回合。
所以……这个球其实应该不存在争议才对。
至于赛后很多人拿出来下面这个所谓的规则,实际上很明显是AI问答给出的,这玩意的准确性……我只能说懂得都懂……
当然我明白,很多球迷粉丝会将这个案例推而广之,认为以后比赛会有人利用这个规则,在自己判断自己即将失分时举手示意重打,让自己家运动员吃亏。
但实际上这类担心多少有点多余,因为最终的裁量权在裁判手上,球员遇到类似情况一般也是一方示意后,相互选择打和平球,直到裁判沟通喊停,由提出方收球。
(这里有个小细节,由于裁判需要判定这个停球是否合法,不合法的话停球的人输分,所以双方要不停打和平球直到裁判注意到,然后是叫暂停的人(比如这个视频里的樊振东)收球——而昨天的情况是孙颖莎直接收球,因此重发对双方来说都是很公平的判罚)
遇到特殊情况,甚至可以在已经判分之后往回扣,比如林昀儒和奥恰洛夫在今年澳门公开赛赛上,林昀儒被闪光灯闪瞎把球拍出界,最后经过裁判沟通以后,这分不算往回扣,林昀儒重新发球。
所以最后总结:
陈幸同叫停比赛实际上符合规则,完全没有问题。
现场不能用闪光灯应该是看乒乓球最基本的礼仪,希望所有人都能遵守。
这事真是小的不能再小……这都能上一堆热搜,我也是服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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